第1554章(1 / 1)

盛唐大公主 湛阳 1077 字 6个月前

“聚餐我没意见,不过日后又不是见不到了……”李月辰笑着摇了摇头,“说起来,你最想去何处?”

李隆基想了想:“若是我自己选,还是想去青岛。那边有海,我喜欢出海游泳……”

“那好,就到青岛去吧。”李月辰点了点头。

听到姑母同意了,李隆基刚想欢呼一声,却又听李月辰继续说道:“不过你武艺娴熟,平日又喜欢自己打鼓玩,就不必做军官了,到蛟龙去吧。”

李月辰在想着,李隆基这家伙比起从政,更多的天赋都在武艺和音乐方面。

所以干脆让他不用做军官了,先在蛟龙特种侦察营里待上一段时间,当几年士兵再说。

说是不做军官,但也不可能完全当个大头兵,几年以后至少也要做个队长或者是排长才行。

李隆基对此倒是没什么意见,他现在只要有空闲了就跑到文工团里去跟一帮乐师们合奏音乐,要么就是踢足球之类,课余生活丰富的很,妥妥的一个阳光大男孩儿。

既然不喜欢坐办公室,那去蛟龙自然也不错,若是将来有战事,还能上战场挣一些军功呢。

……

六月初一,学校正式放假。

迎来了暑假的同时,李月辰可没闲着,而是在集仙殿里兴冲冲的跟老妈炫耀着工程院的最新发明——钢笔!

这东西说起来也简单,经过两次改版之后,最终定型,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。

平均蘸一次墨水能够书写六到十个字,笔顺丝滑,稍微熟悉一下,就不会划破纸了。

笔杆是用木头制作的,打磨的很圆润,在笔头前面做了粗糙的处理,防止出汗手滑。

笔头自然是钢制的,书写起来也没有明显的顿挫感,很丝滑。

武则天看着女儿写出来的一片千字文,忍不住笑道:“你这字迹从小便独特,想不到用这钢笔写出来,倒是别有一番感觉……”

“阿娘认为,此物如何?”李月辰问道。

“嗯,成本比毛笔要底,而且携带方便还耐用……着实不错!”武则天点点头表示肯定。

第六百七十七章 火枪

一张干净洁白的宣纸上,用黑色的墨水写着一片洋洋洒洒的千字文。

字迹比正常的毛笔字还要小不少,但笔迹清晰,完全能够看得清。

能看得出笔锋如刀,一笔一划之间都透露着一股凌厉感,如同有杀气迎面扑来一般。

很多人都能认得出来,这是独属于太平公主的独特字体。

这种清瘦凌厉的字体,因为太过独特,至今都很难有人模仿到真假难辨的地步。

武则天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着,而李月辰则是拿出了钢笔放在旁边:“阿娘仔细看看。”

接过来看了一眼,还用手指轻轻在笔尖点了两下,随后轻轻点点头:“嗯,看着倒是有趣。”

上官婉儿端过来已经磨好的墨:“陛下可要试试?”

“嗯。”武则天点点头,随后拿起钢笔在墨水里蘸了亮两下,就准备书写。

一旁的李月辰忍着笑阻止道:“阿娘,这笔不是这么拿的。”

古人毕竟是古人,武则天拿着钢笔同样也是用的毛笔拿法。

看到女儿演示了正确的用法之后,才微微点头:“难怪这笔杆如此之短。”

随后便在纸上尝试书写起来。

然而仅仅写了第一个笔画,就皱起了眉头。

这感觉实在太别扭了,让她这个用惯了毛笔的古人非常的不适应。

在歪歪扭扭的写出了第一个字之后,摇摇头放下了手中的钢笔:“这笔用着,着实怪异。”

“阿娘不适应倒也正常,昨日我让婉儿尝试了一番,也写不出来呢。”李月辰笑道。

旁边的上官婉儿点点头:“这笔着实有些难用。”

哪怕上官婉儿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厉害的书法家了,但猛然拿上这种不一样的笔,还真的写不好字。

因为发力方式完全不同,自然没办法直接上手。

虽然写的不好,不过武则天还是认可了这钢笔的好处。

首先笔杆比较短,再加上还有笔帽,盖上之后还能保护笔尖,在携带方便这方面,就已经超出毛笔了。

看着女儿写了几个字之后,也觉得这笔书写确实也足够方便,蘸一次能写好几个字。

她端起茶杯:“此物,可要推广?”

“阿娘不必专门推广的,等量产之后,其他人发现其中好处,自然就会使用了。”李月辰笑道。

钢笔又不是什么国策,没必要让皇帝去强行推广,到时候免不了要被御史台那几个人狂喷。

所以让其自然发展就好了,随着书写效率的逐渐提升,年轻人自然知道该如何选择。

李月辰首先要做的第一步就是逐渐在学校里推广,这个倒是比较容易。